大 廈管理常見問題

faq

註:
所有在此發表意見,純是作參巧用途,絕不代表法團立場,亦不應視作具法律約 束力之專業意見,如有疑問,請向有關專業人仕諮詢。

一般問題


冷氣不足:

1. 商場 店鋪單位

我們的商場,採用中央空調系統,商戶單位內只設冷風機,根據工程人員提供資料,製冷系統設於大樓頂層,利用喉管將七至十度的冷水循環輸送 流經商戶單位風機內的蝸管,將吹過的氣流冷卻,故此單位內冷氣不足,除中央製冷效率不足、冷水溫度冷凍不足外,冷風機老化(如蝸管阻塞、散熱片積塵生銹) 亦是原因之一,如有懷疑,可聘請合資格工程人員檢查冷水溫度,如超逾十四/五度,可要求管業處安排工程人員檢查原因。

2. 寫字樓

寫 字樓跟商場略有不同,冷風由風櫃產生送至各單位,單位內只設風口,將風櫃冷風抽送出來,如果風喉或氣槽有阻塞或送風能力不平衡,冷風便不均勻,如同一單位 內不同位置有冷熱不均,有可能屬這類問題,可聘請合資格工程人員檢查及提供解決方案,如整個單位冷風不足,可要求管業處安排工程人員檢查原因。


E. & O.E.

滲漏:


初步評估

發現滲漏時,應立即通知管業處,要求協助,有須要時聯絡可能牽涉的商戶,拹商解決,滲漏原因可以是非常複雜專業問題,但可先行作以下評估:

  1. 滲漏之牆壁地面或天花內或背後是否有喉管或渠道,由管業處協助要求業權擁有者進行檢測,如發現源頭,即敦促業權人於合理時間內完 成維修。

  2. 如滲漏源自外牆或來自大廈公眾設施如廁所,經管業處核實後由管業處安排維修

  3. 如地庫單位出地底或外牆滲漏,情況較為複雜,因可能涉及地下水,但亦不排除是雨水渠缺裂引致,據管業處提供資料便曾發類似情況不 下一次,維修責任因應業權而確定,但某些情況,例如地下水或政府公共設施,難以確定責任或行政程序冗長煩複,為免損失,業戶唯有先行斥資維修,再考慮查究 責任。

責任和索償

責任糎定的原則

很多人誤解責任根據業權介定,事實上是以過失來衡量,致漏源頭業戶在知道滲漏後須在合理時間內制止滲漏及作徹底維 修,這是不容爭議的責任,至於致漏源頭業戶對第三者損失所須承擔之責任,視乎有否干犯以下是之過失

        1. 使用不當如忘記關上水喉

        2. 未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防止滲漏,例如定期維修保養

        3. 早已知道滲漏問題存在而置諸不理

        4. 原來並未知道滲漏問題,但獲悉自己是致漏源頭及原因後、不在合理時間內進行維修

索償的考慮

致漏源頭的業戶:

除非清楚知道及能證實到致漏責任屬於可確認的法人個體identifiable legal entity ,否則縱然購有保險,一般亦須要自行承擔損失及維修責任(特別訂立的保險單除外),維修亦要果斷迅速,否則拖延維修導致第三者的損失可以非常可觀而且不容 抗辯。如購有第三者保險,該將所有索償要求轉交保險公司,不可自行作出任何承諾,否則會被視為違約,失去保障。

滲漏受 害的第三者:

如 已購買保險,可向保險公司索償,保險公司賠償後會因應情況向致漏源頭業戶討回賠款。如未有購買相關促險,只能直接向致漏源頭業戶索償,如對方或對方保險公 司拒絕承認責任,在考慮法律行動前,須先行根據過失原則衝量對方責任,由於在法庭上要由索償一方自行提供足夠證據證明源頭及過失,並須自費聘請獨立公證行 評估損失,民事訴訟亦有被反索償可能,小額錢債法審裁署只審理五萬元以下之賠償,原訟庭則可能需要聘請法律代表,興訟與否,應向有良好聲譽之專業律師咨 詢,如實告之事件始末及出示證據,聽取客觀之專業意見後自行判斷。

根據香港法例,任何人士,包括律師,如主動教唆、煽動並以成功索償為收費先決條件來挑動官司,有可能觸犯包攬官司 和幫訟罪 champerty and malnuenance ,此法例主要防止有不良分子借無益雙方之訴訟謀利。

E. & O.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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